哲学学院工会开展全国工代会、妇代会精神学习交流活动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19

本网讯(通讯员:廖璨璨)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点,哲学学院工会在振华楼B515会议室开展全国工代会、妇代会精神的学习交流活动。学习交流会由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教授、院工会副主席赵士发主讲,院工会主席徐萍主持。学习的主题是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

首先,赵士发教授简要介绍了工会的基本理论,特别强调工会的初心,即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的地位非常重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参与经济建设,在社会生活中调整职工群众与其他社会群众的关系。基于工会的重要地位,赵教授特别强调了工会的社会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赵士发教授梳理中国工会的历史。他特别强调了工会与中国共产党密切相关,党成立以后就领导中国工人运动。工会的组织和地位和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进程密切相关,对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非常重要。

赵士发教授重点讲解了全国工会十七大会议的基本精神。指出会议主题和党的十九大密切相关,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中国特色的工会发展道路,工会的目标和党的目标是一致的。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工会领导谈话时的六点精神,即:1)忠诚于党的事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统一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完成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任务,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动性;3)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吸收进来;4)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导向,抓住职工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5)工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部分,要面向基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6)注意解决工会中的重要问题。

对于全国妇代会十二大的基本精神,赵教授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解读: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妇女工作的保证;2)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妇女工作,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深化妇女改革;3)承担好代表妇女促进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职责;4)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注意力放在普通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身上;5)做好家庭工作,注重家教家风;6)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升组织能力。

赵教授的辅导结束后,工会委员和会员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徐萍主席进行了总结。她指出通过对工代会和妇代会精神的学习,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群团工作和妇女工作的重视;对于重要的会议精神,我们要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而落脚点在于将会议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工代会和妇女代表大会的精神是我们今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引,要进一步领会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做好工作谋划,脚踏实地推动学院工会工作的进展。

本次学习活动,以专题辅导的形式进行,由有专业研究背景并有实际工会工作经验的老师主讲,既有理论深度又结合了社会现实,与会者感觉收获很大;会上大家结合专题辅导和学院实际,对学院工会下一步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通过学习和交流,既增进了对于国家重大政策的深入理解,也进一步激发起大家干事兴业的热情。

(图片提供:廖璨璨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