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哲学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14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新澳网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新澳网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专项奖学金的资金到账情况(截止到2022年10月16日),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院级专项奖学金共5项,具体名称如下:
序号 |
奖项名称 |
名额 |
金额 |
备注 |
1 |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
3名 |
10000元/人 |
面向全院 |
2 |
蓝月亮奖学金 |
1名 |
8000元/人 |
面向全院 |
3 |
净慧奖学金 |
7名(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
甲等10000/人 乙等6000人 丙等3000/人 |
面向中哲、国学专业、佛学方向 |
4 |
萧萐父国学奖学金 |
3名 |
10000元/人 |
面向全院 |
5 |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
4名 |
3000元/人 |
面向全院 |
二、评选对象
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其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成绩无b-及以下。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博士一般应有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硕士一般应有至少1篇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净慧奖学金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程序
1、11月15日12:00前,个人申报,填写《2022年哲学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序表》,提交成果原件至各班班长处。
2、11月16日,班长和支书及普通同学组成的年级评审小组复核成果,确定基本排序。
3、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小组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人选,获奖人选按照排序及结果在智慧研工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2)
4、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五、相关说明
1、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以《哲学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为准。
2、 所有申报均不需要填写具体申报何种奖项,学院将根据同学的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3、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4、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