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哲学学院教研室换届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01
各教研室: 为工作需要,并规范教研室负责人的任职和管理,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教研室进行换届。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设置: 1、教研室教师数6人或以上的,设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教研室教师数6人以下的,设教研室主任1名,可不设副主任。 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愿意为大家服务。 2、教研室主任要具有教授职称,并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或者是学科带头人。 3、教研室副主任可以在年轻教师中推选,但要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三、时间:2017年3月2日—4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教研室商定) 四、程序: 1、教研室推荐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要求: 1、各教研室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选教研室负责人人选。 2、教研室设有党支部的,由党支部书记与现任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换届工
作。未设党支部的教研室,由现任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主持换届工作。 3、现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要坚守工作岗位;在换届完成之后,要做好工作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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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